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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精华”老板非法荐股牟利 潜逃两年终获刑
“天工精华”老板非法荐股牟利 潜逃两年终获刑 2012-06-25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0   逃亡两年后,张欣最终还是在2011年7月8日这一天落网了。也就在这一年的11月23日,张欣在里度过他的38周岁生日。回想自己所做的违法行为,张欣也许会悔恨自己一时糊涂走错了路,也可能还在 检讨 自己精心布下的 局 如何没能逃脱法律的惩罚。 2012年5月24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欣非法证券咨询案予以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张欣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情节严重,构成,判处张欣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涉案非法所得。 这是北京地区首例获得司法判决的非法证券咨询案件。 歧途 张欣,山东青岛人,1973年11月23日出生,大学文化,拥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曾任持牌证券咨询机构沈阳盈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7年,张欣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国颂金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颂金鼎)。公司起初经营代理其他公司的炒股软件。2007年8月,公司开始有经营收入。 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炒股软件半年之后,张欣发现这一业务并不好做,公司业绩也不见好,甚至无法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转。穷则思变,2008年春天,张欣决定开发销售自己的炒股软件。 这一 变 让张欣走入 歧途 ,使其走上犯罪道路并身陷牢狱之灾。 布局 张欣决定改变公司业务之后,2008年春天,他注册成立了北京天工精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精华)。天工精华与国颂金鼎尽管是两家公司,但两者在人员、内部架构、部门编制上基本是一样的,张欣是这两家公司的老板。 在这两家公司基础上,张欣开始为自己的 雄伟大业 布局。首先,张欣明确了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夸大宣传自己的炒股软件,然后通过向软件购买者推荐股票以收取高额服务费。其次,张欣创立了对外网站,一开始叫 天生我财网 ,后更名 中国金融投资网 ,并以网站(中金投网)的名义通过热线向外推广业务。 张欣要卖的软件名叫 操盘宝典 ,是公司程序员根据张欣的想法设计而出。 操盘宝典 和一般炒股软件相似,有当日的大盘、个股行情,有个股分析内容,唯一不同的是 操盘宝典 内有针对股票走势的计算方式,如果一只股票的走势符合 操盘宝典 内的计算结果,就能触发相应的程序,提示客户可以买入。 操盘宝典 分三档,价格4000余元到20000余元不等。事实上,经专家鉴定,此类针对散户销售的所谓炒股软件几乎没有任何投资价值,根本不会提高散户的选股能力,更不用说能够带来巨额炒股收益。张欣等人卖软件只是个诱饵,是个向导,它真正的作用是引导买了软件的股民知道公司还有荐股业务,而荐股是要收服务费的。正是荐股收费这项业务使法院认定张欣构成了非法经营犯罪。 下饵 虽然张欣有了产品(软件),有了网站,但要让客户 上钩 并不那么容易。 在张欣的谋划下,天工精华与国颂金鼎公司先通过网站在湖北、内蒙、云南等地电视台的财经节目进行宣传,让客户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根据中金投网的宣传资料,该网站 是由北京天工精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斥巨资打造 、 具有强大的证券分析和研发实力,与湖北卫视,四川卫视、东南卫视、山东卫视等8家卫星电视台有长期深度的合作 。 事后调查证明,中金投网通过和某广告公司合作在上述电视台投放了大量财经节目,这些财经节目均留下了中金投网的客服电话。看到上述财经节目的股民,有一些就会拨打电视上留下的客服电话。 股民拨打他们的客服电话,打过去肯定是忙音。但是一会儿之后,他们的业务员就会回拨给股民。这些都是设计好的。他们在电视台上留下的客服电话主要作用就是获取股民的联系方式。 北京证监局调查人员说,在得到股民电话后,中金投网就通过系统将股民的电话号码分配给业务员。 根据公诉人提供的材料,北京天工精华的办公场所内有约100台左右的电脑,每台电脑由一名业务员操作。 根据张欣的设计,业务员打通电话后,首先向客户介绍自己是中金投网站的人员,并告知工号,其次在电话里对客户讲,公司有股票分析资质、有自身的股票分析师给客户提供股票分析咨询,向客户销售股票分析软件,同时还荐股,包赚不赔,但是要收服务费。公司收费分档,根据 VIP客户 、 高端客户 等不同的档,收取3800元、4500元、8800元、27800元、38000元,最高15万元的服务费。 上钩 看过电视节目之后,不少投资者就尝试拨打电视台留下的中金投网的客服电话。 代某就是其中之一。他在电视上看到股票咨询节目,并拨打了电视上留下的热线电话4007000062。起初,代某听到的是电话忙音。不久后,中金投网的业务员回电话了。这位业务员首先报了自己工号,称公司是专业做股票咨询业务的,帮股民做股票只赚不赔,但要收服务费。代某深信不疑,先后汇了两笔钱过去,一笔是2008年11月14日汇款2000元,一笔是2008年11月18日汇了2500元。该业务员推荐了几只股票,但都赔了钱。 张某是通过内蒙古卫视的节目联系上中金投网的,接待他的是97号业务员。业务员对他称,中金投是专门从事证券咨询的机构,推荐的股票可以翻倍上涨,包赚不赔,但要收取服务费。在业务员引导下,张某选择了一档8800元的,于2009年2月23日将钱汇给户名为 佟某某 的个人账户。而后,业务员又来电称8800元这档不行,让张某选择38000元这档,说肯定能赚钱。张某于是又向 佟某某 账户转款29200元。不过,中金投推荐的几只股票走势均不好。38000元仅是一个季度的服务费,张某没有赚到钱,经与中金投联系后,让其再交5000元服务费。张果然又于2009年4月9日向 佟某某 账户转账5000元。 类似代某、张某的还真不少,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在 包赚不赔 的诱惑下,在一夜暴富思想的作用下,他们将钱一笔一笔汇给户名为 周某某 或 佟某某 的个人账户。 公司收款账户大都用个人账户收款,汇入款项来自全国各地,但绝大部分是外地的。 北京证监局调查人员介绍说。 正是依靠打着卖软件的幌子而从事荐股业务,让张欣掌控的天工精华和国颂金鼎公司经营骤然间好转,公司收入日益增加。 根据我们对他们银行账户的调查,各地汇来的一笔一笔数额不大的汇款总计数额已达100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最高检、公安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条非法经营案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 北京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任丽新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举报 正当张欣高枕无忧、做着发财梦的时候,有个别投资者因荐股 不灵 而对中金投网警惕起来。他们在认识到自己受骗、识破张欣的伎俩后,想到了举报。 举报者王某就是在网上看到中金投网的荐股广告后 中招 的。在联系网站客服后,电话那边的业务员告诉王某他们和私募合作荐股买卖,一般推荐一只股持股一周到半个月,保底盈利15%,达不到可退款。在对方的推荐下,王某汇出500元,在网上下载了软件,得到了用户名和密码,关键是得到了一只被推荐的股票。后来,王某感觉入了圈套,他要求对方退款,发生争执后,王意识到对方可能存在欺诈,于是向北京证监局举报了中金投网。 与王某类似,孙某2008年11月在得到包赚不赔的承诺后,准备与中金投网合作。业务员告诉孙某一年服务费为4500元,孙某先交了2300元,得到一只被推荐的股票广电网络(600831,股吧)(600831)。孙某认为对方推荐的股票有问题,于是和对方发生争执。孙某感觉该公司不可靠,并让对方退钱,对方不同意,孙某想到了举报。 类似的举报信一封一封寄到北京证监局。这些举报信要么举报 中国金融投资网(www.zjt.com.cn) ,要么举报国颂金鼎公司。举报理由均是上述两家机构以出售股票分析软件、提供所谓 牛股信息 的形式,从事非法证券咨询活动,向投资者收取服务费。 暗访 接到举报后,北京证监局悄悄调取了 国颂金鼎 的工商和银行账户资料,并进行了暗访。调取的银行账户对账单显示,有大量的一定数额的小额汇款从各地汇往这个账户。通过暗访,北京证监局发现该公司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涉嫌非法经营证券咨询业务。 北京证监局经初步调查 中国金融投资网 的网站内容及相关信息,认定该网站及其关联公司国颂金鼎和天工精华,不具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中金投网系天工精华公司所办,并且该公司也不具有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2009年5月底,北京证监局派人到国颂金鼎办公所在地找人谈话。得知自己被调查后,深知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张欣慌了神,之后两天,张欣匆忙把公司解散了。公司的账本被张欣拿走,几十台电脑被卖给收废品的,有的电脑被拆掉硬盘后卖掉,而这些电脑里有公司平时经营的情况以及分析师写的股评材料等。 获罪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尽管张欣试图毁灭证据,但北京证监局早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初步调查后,北京证监局认定 中国金融投资网 及其主办公司北京国颂金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所谓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涉嫌非法经营活动,且涉案金额达到30万元的刑事追诉标准,于是将该案移交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查处。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收到北京证监局移送的材料后,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就在张欣企图销毁证据的同时,北京证监局和北京公安局的调查人员行走多地,找寻受害者和相关证据。在得到充分证据之后,2010年,北京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佟某某、常某、周某某抓获,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欣在佟某某被抓获时,接到佟某某家人的电话后潜逃,公安机关于是在网上通缉此人,最终于2011年7月将张欣抓获归案。 经查,张欣曾任持牌证券咨询机构沈阳盈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ZX0158)的法定代表人,其在北京指使周某某等人利用 中国金融投资网 平台,以证券投资咨询为名欺诈钱财,但是 中国金融投资网 并非沈阳盈捷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行为与沈阳盈捷也无关系,而且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业务资格证书。 据此,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2年5月24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张欣非法证券咨询案予以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欣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涉案非法所得。 这是北京辖区首例获得司法判决的、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线下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案件,该案的判决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的犯罪气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证监局局长助理陆倩如是说。非法经营罪相关知识链接:::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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