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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原处长陈柱兵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财政部原处长陈柱兵

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因涉嫌受贿日前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他利用手中的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2400余万元。目前陈柱兵案尚未判决,据指控,其索贿情节严重,被索贿公司包括北京三元公司。同时,陈柱兵还在被派援藏期间向藏企索要贿赂。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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