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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盗窃女性内衣被抓获

20岁的大学生刘某在盗窃现场被抓获,他曾数次盗窃女士内衣,并因一时糊涂曾盗窃事主人民币500元。

延庆村民张某、朱某家中的女士内衣相继丢失,由于丢失内衣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少,事主并未理会。但丢了八九件内衣的张某仍觉得此事有些蹊跷,并暗中留意。6月6日,张某发现家中竟然再次被小偷 “光顾”,从银行取出的5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张某马上报了警,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正在张某邻居院内躲藏的刘某抓获。

据悉,刘某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交代自己马上就要实习了,工资每月也能有两千多,但就是对女人内衣感兴趣。2009年至2011年,刘某先后5次盗窃他人内衣。而且只翻找内衣,不拿人钱财。案发当天,一时糊涂才拿了事主500元钱,还没来得及逃走就听到张某开门,吓得赶紧翻墙跑到张某东侧邻居家,最终在犯罪现场被抓获。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盗窃罪的规定,刘某入户盗窃,已经涉嫌盗窃罪,但鉴于刘某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其所盗财物数额较小,且还是在校学生,本着教育挽救的精神,延庆县检察院对刘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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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泓兵——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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