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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转移注意力偷走充值卡 穿内裤逃跑遗留手机成线索

案情回顾:

为了防止再次逃跑,他们让吴某把外裤脱了下来。但是,吴某穿着内裤仍然趁人不注意逃跑了。但最终吴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放在裤子里的手机还是把他的身份“暴露”了。

2009年8月的一天上午,吴某与朋友白某(另案处理)约好到某市场买衣服。

两人买好衣服后,准备回家。在某市场西门时,吴某发现西门南侧的手机店内只有一个小姑娘在看店,就想看看是不是能偷点东西。

吴某对白某说:“你看那店就一个小女孩盯着。”白某反问是什么意思。吴某表示看看是不是能偷点东西。之后两人约定白某先进店假装买东西,由吴某看有机会就下手。

当时,这家手机店只有一名女营业员看店。白某进店后假意要购买手机卡吸引营业员的注意。

吴某进店后见柜台里有一个纸盒,认为那个纸盒是装着钱,就伸手把纸盒从柜台里掏出来揣在怀里。吴某、白某两人相继出门后,骑自行车逃跑。

随后,店员发现纸盒丢失向店主高某汇报了情况。高某拉上另外一店员,打了一辆出租车追赶。狡猾的吴某、白某被追上后,分别往两个方向逃跑。

吴某想着把盒子扔掉,追赶的就不会继续追。然而,吴某把偷的盒子扔下后,出租车司机帮忙捡了盒子。店主高某与员工继续追吴某。

高某将吴某扑倒后,吴某又爬起来继续逃跑,还翻过了高速公路两侧的围网,躲在绿化带里。高某与员工也较起了劲紧追,将躲在绿化带里的吴某揪了出来。为了防止吴某再逃跑,高某要求他脱下裤子。然而吴某脱下裤子只穿个内裤趁人不注意,拔腿又跑,还从路边抢了一辆自行车又跑。

最终吴某跑了。但是吴某遗留在现场的裤子里有他的一部手机。最终公安机关通过电话通讯录及通话记录,锁定吴某身份。2010年3月,吴某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后,被在老家被抓。后查明,吴某2009年从某手机店内盗窃盒子内存放的是充值卡,价值9千余元。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吴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与通常的盗窃案件不同,此起盗窃案件的发生犯罪分子使用了一个计谋,那就是转移店主的视线。抓住店主回身找商品这一简短的空隙,秘密的窃取店内的财物。

他们一般是几个人结伙犯罪、相互配合,有人在商店外望风、有人装扮成顾客买东西转移店主的视线、有人伸手偷东西。

本案中之所以吴某把装有充值卡的盒子能拿走,原因就是店员的视线被转移,店员以为他们只是普通的顾客。因此,检察官提醒商店的店主和店员,要提高防盗意识。

另外,吴某伸手就能接触到商店装充值卡的盒子,说明商店贵重商品保管不善。店主应该把存放贵重财物的地点设置在顾客难以接触到的位置,或随手锁上抽屉,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 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韦泓兵——南宁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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